补办户口本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的,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领; 4、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区补领户口本是只能由户主本人补领的,但是立等可取,应具体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