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夫妇二人的基本薪酬,具体内容则包含了奖金与红包等各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奖金这一部分也应该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
关于共同财产分配方面,夫妇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此外,还需明确的是,以下几种收入同样属于夫妇共同财产的范畴:
1、包括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在内的各种收入;
2、由生产、经营、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方式获得的非特定个人所有的财产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