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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方拆迁补偿

房屋承租方拆迁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7 17:28:39 已帮助29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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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承租方有哪些义务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承租人要受合同的约定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之前,房东就单方解除并收回房屋的,构成违约,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赔偿。目前通行的赔偿标准是双倍定金,当然,如果租客对店面进行过装修装饰,因为合同解除造成这方面损失的,其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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