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房后不想卖属于违约行为,应先查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明确需承担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
(二)尝试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说明自身情况争取对方理解,若协商一致可签订解除协议,减少或避免损失。
(三)若买方不同意协商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方需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拒绝履行的话买方有权通过诉讼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