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惯例,当合同双方在条款中对于
违约金做出清晰的预定之后,法院在进行判案过程中将会优先考虑并采纳这一约定。
然而,如遇约订的
违约金过高等状况,当事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适当调节。
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上,法院通常会将违约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作为基本考量标准,同时结合合同的执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错严重性及可能获得的利益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权衡分析。
若违约金金额超出导致经济损失总和的30%,即普遍被认为是“显著高于所遭受的损失”。
相反地,倘若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经济损失,那么当事方亦可提出升额要求,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来证实实际经济损失的具体数值。
综上所述,法院在作出裁决时,会在尊重合约约定与维护公平公正原则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