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租约中
承租方(即租房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再
续签租赁协议而导致的
违约行为,
赔偿问题通常是由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协商确定并以
书面形式体现出来。
一旦合约中明确且清晰地标明了缴纳
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和计算方法,那便应当依照该规定
严格执行。
然而,倘若在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金的明确规定,那么一般的处理原则便是根据违约行为给出租方(即房东)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这些实际损失可能涵盖出租方因未能及时找到替代租户而面临的租金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房屋长期闲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等。
与此同时,当发生租房者违约不租的情况时,出租方拥有绝对的权力扣留租赁押金以弥补其经济上的损失。
在此过程中,出租方需要妥善保存合同、沟通记录等一系列相关
证据,以便在必要之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或者友好商谈等多重路径,合理有效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