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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可当业委会委员吗

在通常情况下,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不宜在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担任职务。
作为业委会成员,负有严格履行行业主义务的责任,包括按时、全额支付所应承担的物业服务费这一重要的义务。
从法律观点来看,业委会的职责在于捍卫所有业主的集体利益,然而拖欠费用这种行为或者可以被解读为违背了业主们共同遵循的管理规范,从而对部分已经按期缴纳费用业主的权益造成了侵害。
然而,关于此类问题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为各地区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以及小区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存在差异而有所不同。
在某些地区,明确规定拖欠费用的业主不得参与业委会的选举;而在另一些地区,虽然并未明文禁止,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拖欠费用的行为很可能会对其参选的机会及其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最新修订: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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