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物管公司并没有权力因业主未能按时缴纳
物业费用就暂停门禁系统的运作。
物业服务协议及其关联的门禁使用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匹配或者必定对应的关系。
尽管业主未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确实构成了
违约行为,但是作为物业管理方的职责应该是运用合法手续来加以追索,如展开相应书面催费通知书的递送,甚至
起诉至法院等手段。
然而,倘若
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若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用便会导致门禁使用受限,而且这样的条款并不违背任何强制性的法律
法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物管公司或许可以被认为其做法具备一定的依据。
但是实际生活中,这类约定所引发的有效性问题或许会产生一些争论。
总的来说,物管公司不能擅自决定以此停用门禁卡的方式来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否则这很可能构成
侵权行为。
当业主面临类似状况时,他们可行使权限先行与物管公司进行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业主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或者采用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