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境下,开发商以未支付物业管理费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交付房屋以及缴付物业管理费乃两种完全独立的法律事件。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开发商有义务依照合同所明确约定的时间及要件确保房屋的顺利交付。另外,物业管理费则是业主与物业服务提供者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所衍生出来的一笔费用。针对此状况,您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平等磋商,并确切地指明他们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提出
申诉,例如住房建设管理局等。在必要的时候,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的责任,同时承担由于其
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
经济损失。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留意保留相关的
证据,比如
购房合同、沟通记录等等,以便于支撑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