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产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确实存在
诉讼时效的限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民法上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期局限于3年,此期限自权利人已知晓或应该知晓开发商存在逾期交付房产这一
违约行为之始算起。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开发商曾有过明确的交房时间承诺,或者双方已经通过协商方式处理此事,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因此而被中断或重新开始计算。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所有
证据,例如
购房合同、开发商的通知以及沟通记录等等,以确保在
诉讼阶段能有力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强烈建议各位在诉讼时效内尽快采取法律措施,以免因为
超过诉讼时效而使得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