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合同是否能够被用作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
通常而言,若
当事人所签署的预售合同所涵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全符合当地
公积金管理中心订下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且其能够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例如购得房产的首次支付发票以及开发商开具的对应证明文件等,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确实有可能通过预售合同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各个地方的公积金政策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因此在某些地区,对于预售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可能会相对严格,甚至可能要求当事人所购买的房产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或者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等等。
因此,为了确保获取到最准确和权威的信息,建议当事人直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