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进行房产交易的情况下,对
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应该如何界定和赔付,其关键在于准确地确定违约方。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或者最终决定放弃购买,那么这个买方将需要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
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责任范围可能包括支付
违约金,甚至是
赔偿卖方因
买方违约而蒙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反之,倘若卖方没有遵守其合约中约定的交付房屋日期或者该房屋存在法律上的所有权
纠纷等问题,那么卖方就必须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买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是因为中介机构(即房地产经纪人)的过失或者恶意行为,使得买卖双方不能顺利达成交易,比如提供了不实的市场信息,或者在操作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等等,这时候中介也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违约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究竟由哪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需视乎具体的违约行为以及买卖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的约定。
完善的合同应该清晰明确地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也会有所预见,以便于作为在计算和判断经济损失时的重要参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