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签署正式租房协议的前提下,租户所缴纳的押金能否顺利返还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审慎的评估与分析。
倘若租赁双方曾就押金退还事宜达成过口头共识,并且能够提供充足有力的
证据予以证实的话,那么应当依照约定
严格执行。
然而,如果并无此类规定,我们往往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押金的本质特征。
例如,若押金已被明确界定为“
定金”属性,由于
承租方自身原因致使租赁交易未能最终实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押金很可能无法全额返还给租户。
反之,若押金仅仅是为了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不受到任何损害,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对出租方带来实质性的
经济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押金理应如数退还给租户。
此外,我们还需充分考虑到租户是否已经实际入住以及租赁期限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尝试寻求当地社区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同时也有权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