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儿子持有房主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明确赋予其代签合同的权限时,所签订的二手房交易协议是有效的,该协议对房主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房主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若儿子未获得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代签协议,该协议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在此情况下,若事后房主对协议进行追认,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若房主拒绝追认,协议则无效。此时,善意相对人因该无效协议遭受的损失,由儿子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二手房交易中,买房人务必要求代签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并仔细审查,避免因协议效力问题遭受损失,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儿子有房主书面授权委托书且明确有代签合同权限,代签协议有效,对房主有法律约束力,此时买房人可正常按协议推进交易。
(二)若儿子无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代签,协议效力待定。若房主追认则有效,买房人可继续履行协议;若房主拒绝追认,协议无效,善意相对人损失由儿子赔偿,买房人可要求儿子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易时,买房人应要求代签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并仔细审查,以此降低自身交易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1.二手房交易中,房主儿子代签协议效力分情况而定。若有房主书面授权,明确代签权限,协议有效,约束房主。
2.若儿子未获授权或超范围代签,协议效力待定。房主事后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
3.协议无效时,善意相对人损失由儿子赔偿。
4.交易中,买房人应要求代签人出示授权书并审查,降低风险。
结论:
二手房交易中房主儿子代签协议是否有效要分情况,有书面授权则有效,无授权或超授权属效力待定合同,需房主追认。买房人交易时应要求代签人出示并审查授权委托书。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儿子持有房主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且明确有代签合同的权限,其代签行为视为房主的意思表示,代签协议有效,对房主有法律约束力。若儿子无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代签,协议效力待定。若房主事后追认,协议有效;若拒绝追认,协议无效,善意相对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由儿子赔偿。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保障自身权益,买房人应要求代签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并仔细审查,以此降低交易风险。若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类似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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