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涉及到未经书面协议约定的
借名购房事项时,对于该行为效力的判定实属复杂。
从法律的严谨性视角来看,此类行为往往蕴含着较大的潜在风险,并且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支持。
倘若没有正式的合同文书作为依据,那么以借名方式购
买房产的一方就必须承担起证实存在该种行为实际存在的主要
举证责任。
然而,一旦能够出示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存在借名购房的真实意愿,而且此举并不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会给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众福祉带来损害,这种情况下,或许可以被认作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行为。
但是,假如不能够有效地提供这些证据,那么很有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行为,从而导致
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登记的名义所有者。
总而言之,在没有经过书面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贸然选择借名购房所面临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而这其中,其具体的法律效力如何,则需要根据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现行的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