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若
当事人在缺乏
购房资格前提下所签署的
购房合同,通常会被判断为
违约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资格作为我国及各地区政府用以调控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有法定约束力。当某个当事人在明确知晓自身并不具备购房资格之时仍然坚持签署
买卖合同,那么这就无疑违反了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政策
法规。然而,对于
违约责任的判定以及承担方式,则需要结合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双方的过失程度以及是否存在非可归咎于双方的客观原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如果卖方在明知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依然与其
签署合同,那么卖方同样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而言之,在缺乏购房资格的情况下购
买房产,确实存在着违约的潜在风险,并且这种行为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给交易各方带来巨大的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