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品房业主基于商品住房的质量问题而做出拒收该房的决策时,首要重点在于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所有
证据内容,例如,记录有关
房屋质量问题的图片、录像以及书面文件等等。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明确条款,如果发现商品住房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影响了日常的居住和使用,那么该业主享有拒绝接受这处房产的正当权力,同时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作为业主,必须立即采用
书面形式,详细地向开发商通告房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以及拒
收房产的最终决定。开发商在收到书面通知以后,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针对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修复工作,如若修复之后仍然没有达到双方事先议定的标准,业主还可以继续索取
解除合同、
赔偿损失等方面的权益。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业主在这一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