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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纷争并不归属于专门管辖的实例。专属管辖原则,一般在涉及不动产物权纠纷事件中得以借鉴,如涉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确权等问题。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通常遵循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原则,以确定管辖法院。这意味着,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若合同对于履行地点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交付不动产的地点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总的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
最新修订: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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