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缺失的房屋买卖合约通常被视为无效之约。所谓的"五证"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要求,
商品房销售须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方可进行。若未持有此项证明便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约,则失效。然而,若在
诉讼诉求提起之前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此份合同可视为有效。然而,若涉及到现房买卖,依然未获取全部相关证明文件,该
合同的效力可能存在部分瑕疵。总而言之,在此种情况下
购房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导致后续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完成等诸多问题,因此,希望各位慎重决定是否选购此类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