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商品房开发商捆绑出售
停车位行为的法律性质判定,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若在销售楼宇期间,强制性的要求
购房者须同时购置停车位,而且这类捆绑式的销售策略并不是建立在买卖双方真实、自愿和平等的意向表达基础之上,而仅仅是凭借其掌握着市场主导地位之便,强迫购房者接受不符合商业逻辑及公平交易原则的条款,那么此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可能涉及到
违法环节。参照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依法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权益。在此前提下,如证实开发商的捆绑式销售行为确实限制甚至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并且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么购房者将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然而,倘若开发商能够提出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其捆绑式销售行为存在明确的商业逻辑和合理性依据,那么该行为未必会被视为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