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所购置的商铺未齐备五项必备证书,按照一般的规律来看,此时是有权力进行
退房处理的。所谓的“五证”,具体来说就是指《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个证件。若商铺未能齐备这五个证件,便意味着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着违规操作,从而对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此种情形之下签署的
购房合同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您拥有主张解除该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有权向开发商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且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务必妥善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
证据资料,以便于在协商无果或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能够通过
诉讼途径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