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上用户尚未进行装修而导致雨水渗透至楼下住户的情况,假若所涉房屋尚在保修期限内,则维修责任应由开发建设方全权承担;如超过保修期限,则该楼上层业主有义务负担维修支出经费。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论点:
其
一、若所涉住宅仍处于保修期间内,楼宇出现渗漏问题便可判定为建筑开发商责任所在。
其
二、若所涉住宅已超出保修期限,楼宇出现渗漏问题则应责成楼房业主担当。
此外,如采取的施工措施涉及用水等设置管线并对特定邻居产生负面影响,住户应立即终止侵害行为并
赔偿相应损失以维护双方权益平衡。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
物权,造成权利
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
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