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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盘达到什么标准才能预售


1、在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时,预售方必须已全数向当地政府职能主管部门交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已成功获取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相关规定,预售商品房需以建筑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前提条件。除此之外,建筑物预售后,开发商需确保预售商品房的投资开发规模达到了项目总资金量的25%以上,已经明确了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日期之后,方可向预订购房者出售房屋。
2、对于商品房的预售,预售方有义务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报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得相关证明。预售方还需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将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此外,商品房预售所获取之收益款,均应全部用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事务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策要求,商品房预售需拥有五项必要证书方可实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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