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夫妻关系中的合同签署事项时,这种情况下需要遵守一些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
具体来说,夫妇间确实存在着委托他人代表自身
签署合同的可能性,然而此种行为的有效性则取决于多项因素。
首先,如果所涉及到的是夫妻共有的
财产权益,并且夫妇二人已就此事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委托对方来代为签署相应的合同。
其次,若夫妇中某一方作为另一方的
代理人身份已经得到充分证实,且具备有效的委托
代理协议或者代理证明文件,亦可
委派其代为签署合同。
同样地,如果被委托的一方在事后得到配偶的追认,则此类代
签合同无疑将被视作合法有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此之外任何未经过追认或未经预先授权的合同
代签均属无效行为。
《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