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失了二手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的情况,可以参照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补救和处理:
首先,如果您已经完成了
过户手续,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房地产档案馆,请求出具由档案馆复印的购售合同章印清晰的
复印件;
其次,若是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的,您可联系该中介机构并要求其提供为您保留的
购房合同副本以供参考;
第三种可能的方案是,尽管未曾完成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缺少中介协助,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原有的买卖协议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无可持续性的原因时,也可以选择终止原有合约,重新与卖家协商签署新的一份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