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二手房交易时,按照地产交易宗数来计算
中介费用。
此项费用由买卖双方与
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同协商决定,其上限为房价总价的0.5%到2.5%之间。
对于涉及到的房价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宗交易所产生的
佣金收取比例是2%;
对于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此类交易所产生的佣金收取比例则是1%;
而对于大于等于100万元的房价交易来说,其所产生的佣金收取比例为0.5%。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