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房产证尚未颁发,因此在此阶段更改户主姓名是不可行的操作。一旦我们完成
购房合同的签署后,是否可以对其所有权进行调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
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被交易中心注册备案,那么只需要与开发商直接洽谈,并将原有的
合同解除,同时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被交易中心正式备案,但房屋本身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且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此情况下,
房屋所有权可以被更正,但确实存在一些繁琐的流程。
首先,需要提供未竣工检验报告;
然后,开发商需要详细阐述提出合同更正请求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更正服务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第三,如果该
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所有权变更。
然而,在房产证发放到位后,必须按照法律
法规缴纳
税费以便获得完整的
财产权。总的来说,如若您需要修改房屋的所有权持有人名称,建议待房产证正式颁发后,再前往权威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审批。因为在房产证没有下发的情况下,许多权益及功能可能无法完全实现或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