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业主委员会并不存在薪酬制度。
事实上,业委会乃是在物业
管辖范围之内,由
业主代表共同组建,以代表广大业主权益为宗旨,向社会各界反映业主们的愿望和需求,同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运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与把控的
非营利性组织。
业委会的成员由业主们直接选出,作为业主们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独特且重要的途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