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延期交付房产之情况
处理方式如下:
购房者应依法行使催告权,督促开发商尽快交付房产,同时索赔超过约定日期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若在催告
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旧无法如期交付房屋,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则购房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敦促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相关利率计算而得的利息,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