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双方依照约定履行了各自职责,则
订金应当充抵合同总价或者予以退还;倘若由于一些特殊状况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
签订合同并非由任何一方过错造成的,那么此时订金便可要求退还;若卖方在未与买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违反协议致使合同无法顺利进行,据此,订金同样有权要求全额返还并支付相应的
双倍赔偿;然而,对于其他任何情况,订金都不可要求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