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发现您所购买的
商品房在质量方面存在疑问,您可优先选择向当地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咨询并请求其进行专业鉴定。在您正式入住新居之前,务必找到具备相关资质且丰富实践经验的房屋鉴定机构,例如贵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此外,您还需注意随身携带房屋用地手续(如
土地使用权证)以及与建筑物建构相关的所有建设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及消防手续等),以便在向房屋质检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