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一房二卖"的
侵权行为时,受害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寻求
仲裁机构的帮助以及采取
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原有的房屋买卖协议,并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和相关利息,同时还能提出
赔偿请求以弥补其因
卖方违约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购房者还可要求出售方就其
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
惩罚性赔偿责任,但该
赔偿责任的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额度的两倍。若出售房屋的
当事人并非房地产开发商,此时买方仅有权利索回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要求
赔偿损失,而无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