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住房公积金可在每年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
公积金提取业务须每间隔12个月方可进行一次,倘若超时未办理提取业务,则可累积尚未提取额度。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者遵循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前往公积金提取办理机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从而将其
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形式主要包括约定提取、部分提取以及
销户提取等多种
类别。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