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房地产项目的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原则如下:若误差值在不超过3%范围内,则按照实际测量数据进行房价结算;而倘若误差超过了此额度,买方有权解除
购房合同,卖方应向买方归还其所支付的
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如果买方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比例与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决定由哪方进行补足、由哪方独立承担责任、由哪方予以退还或是双倍返还等事宜。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