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地产争议的
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
败诉方来负责支付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所有的诉讼费用都应该由败诉方负担,除非
胜诉方基于自愿原因进行了主动承担。然而,在某些状况下,
当事人可能会出现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对此,人
民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做出相应的裁定。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