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若在购
买房产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此时
购房合同不慎遗失,您只需要将已经签订的另一方尚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予以作废,
然后再次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即可。
其次,如果是在完成了预售登记之后,并且还未开始办理银行
按揭手续之前,发现购房合同丢失,则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一份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声明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后,请前往预售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随后再次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