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关于
违约责任测算准则之明确协议的前提下,应依据此协议进行计算;若合同中对
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办法并无具体规定,则需按如下方式执行:对于
逾期付款者,应以尚未支付的款项总和为基础,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
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加以计算;针对
延期交房问题,可设定的
赔偿标准为,如出现延期交付情况,每日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