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乃交易双方在购置与销售物业过程中所涉及的争议问题,关乎买家与卖家之间的权益与责任关系。在涉及房地产
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若买卖双方在
纠纷爆发之际未能就争议的解决方案形成共识,亦或者欲寻求公力救济以解决争端,则双方均可选择通过协商方式实现公正且合理的调节,或是启动
诉讼程序寻求公正的裁决。但是,若
诉讼的结果无法让各方感到满意,则
当事人亦可考虑向上诉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籍此途径解决纷争。
1.再审的门槛与标准所谓的“再审”,即为当原审判决结果未能满足当事人的期望之时,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启动再审程序以重新审查该案件。在当前的房地产
买卖纠纷案件中,符合
申请再审条件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原审判决存在明显的错误或严重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原审判决在表述或理解方面存在疑问或模糊不清;
(3)原审判决在真实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偏颇;以及(4)原审判决的作出可能处于非法状态。
2.再审的申请流程申请再审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当事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再审申请。通常而言,自原审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随后的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中必须包含以下四个部分的内容:
(1)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地址;
(2)阐述再审的理由;
(3)列举申请再审所需的
证据;以及(4)明确再审的具体请求。
此外,申请人还需向法庭提交原审判决书、本人
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以支持其申请。
3.再审的实施流程再审的实施流程大致如下:
(1)上级法院收到申办人
递交的
再审申请书后,会对其进行
立案受理;
(2)依据申办人的申请,上级法院将组织原审庭审,听取申办人及其对手的意见,并审阅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3)上级法院经过深思熟虑后,将做出正式裁定,裁定结果可能是推翻原审判决,也有可能维持原判;
(4)当上级法院的裁决书正式生效后,其将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