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面积差异超过3%之时,买方有权获得相应
赔偿。若差异未超出这一标准,则需依据实际测量结果来结算房价款项;而当差异超过了3%,买方拥有以下权利:选择解除合约,卖方应返还其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如果买方选择坚持
履行合同,便根据面积异常度及事先约定好的价格,确定由买方进行补偿,亦或是由卖方独自承担,或者由卖方进行返还并给予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