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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套内面积误差多少合理

房屋面积误差之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条款,即第十四条规定:出卖方所交付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载明之面积存在差异,若合同中另有约定者,依该约定办理;若无此类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者,则依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一)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之内时,按照合同所约定之价格予以实际结算,而对于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予支持;
(二)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买受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此种情况下,应予支持。若买受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之内的部分房价款,应由买受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则应由出卖方承担,其所有权归属买受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之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其相应利息应由出卖方退还给买受方,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则应由出卖方双倍返还给买受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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