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期的相关
法规规定,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理应理解自身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自权利受损之日算起,经过了二十年以上的时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对其提供司法救济;对于不动产
物权以及登记返还财产这类事项的争议,则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进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