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妥善处理
逾期交付房屋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买方应以
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催告函,明确告知其合同规定的最后履约期限,敦促卖方尽快遵守并全面履行该项
合同义务。若在催告期持续超过三个月后,卖方仍未能如期履行承诺,买方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违约金、
赔偿金等,以此弥补因逾期交付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