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南京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南京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针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受侵害的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或委托第三方介入来寻求妥善解决。若双方面临协商或委托调解均无果,或者即使通过上述方式也未能达成符合双方利益的书面和解协议,则双方当事人可依所签定的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向授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介入处理。
然而,若各方并未签署过任何形式的仲裁协议,或者所签署的仲裁协议因存在法定瑕疵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他们便只能转向当地法院,通过提起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争端。在此,我们郑重提示各位,所有经由法院依法作出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都应当得到严格遵守与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该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