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产品或服务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标准的情形,则通常被称之为不当履行(也可称之为
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两种具体表现形式,分别为瑕疵履行与加害给付。
值得注意的是,当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时,合同双方须按照事先约定的
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
然而,如若双方并未就
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内容模糊不清,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仍无法准确界定责任归属的,受损方有权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及实际
损失程度,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款或报酬等多种违约责任方式。
《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
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