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村地区房屋建筑存在质量瑕疵问题的
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应采取调解及协商的途径解决。基层建筑
承包商、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可担任调解方,在
纠纷各方均自愿参与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问题并达成和解。
其次,若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和解,可以选择
申请仲裁。但需注意,
仲裁程序的启动条件是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
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以
书面形式达成了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将无法受理此案。
最后,如果质量问题确实源于施工过程中的不当操作,那么您需要掌握确凿的
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