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欲在
民事纠纷中寻求律师的协助,可前往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
同时,当事人或
法定代理人均可委任一名至两名
代理人代表其参与
诉讼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下人士皆有资格被委任为
诉讼代理人:
1、拥有执业资质的律师;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当事人的
直系亲属或雇员;
4、当事人所居住社区、所属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
诉讼,必须向人
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