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前提是,只要协议各方均依照承诺严格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和条款,那么预付款便可视作已经付出或需要返还给对方的资金;其次,倘若因为特殊情况的突发而导致无法顺利
签署合同,或者在对协议以及其附加
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存在严重分歧且未能取得共同理解以致无法成功缔结合约的情况下,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在这样的局面下,预先支付的款项便应当全部归还;再次,假如卖方的单方面行为构成了违约,使协议无法得到有效实施,那么预付款亦可同样获得全额
退款,同时还需承担双倍的
赔偿责任;然而,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形,预付款将不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