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若该延期交付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常期限内的情形,则
购房者可给予开发商适当的延迟期限,待更长的时间段过后即可对房产进行验收;反之,如延期交付属于
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非正常状况,购房者便有权发起维权行动。
其次,与开发商方面进行协商沟通也是一个可行途径;接下来,
消费者协会的投诉渠道也值得考虑;此外,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同样是一种有效手段;
最后,当所有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时,购房者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