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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延期交房违法吗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存在延期交付房屋的现象,通常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而是属于一种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如果出卖方已经进行过催促,并且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能够顺利完成交房手续,那么买方有权向出卖方主张逾期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反之,倘若经过多次催缴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并且出卖方未能提供恰当的解释或理由,那么买方则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出卖方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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