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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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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刘** 广西-河池 房屋买卖咨询 2026.01.30 15:28:29 316人阅读

房屋买卖纠纷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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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因房屋性质而异。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如涉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带政策福利性质房屋,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有书面协议时,当事人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没有协议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为避免管辖争议,建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选择与交易关联密切且对自身有利的地点。若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确保争议顺利解决。

2026-01-30 21: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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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明确,因其具有政策福利性质,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保障了案件处理与房屋实际情况的紧密关联。
(2)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管辖较灵活。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3)如果普通商品房买卖没有协议管辖,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提供了法定处理方式。

提醒:在房屋买卖中,需明确房屋性质来确定管辖法院。签订购房合同时,普通商品房买卖可考虑协议管辖条款,避免纠纷发生时管辖不明。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19: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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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带有政策福利性质的房屋。
(二)对于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有书面协议管辖的,按照协议选择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起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无协议管辖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026-01-30 18:5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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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确定,要区分房屋性质。政策性房屋(如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福利房)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2.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的法院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3.若无协议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26-01-30 17: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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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分情况,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有书面协议可按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无协议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政策性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因其带有政策福利性质,这类房屋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有利于法院就近调查房屋情况、处理纠纷。而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协议管辖,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时,准确确定管辖法院很重要,若对管辖法院确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事宜。

2026-01-30 17:22: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陕西房屋过户纠纷状告对方哪个管辖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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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专业解答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任何的民事纠纷案件一般都是需要由原告书写诉状之后提交给人民法院的,若是被告在被通知涉及民事纠纷案件之后,对案件的管辖存在异议,此时就可以向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

    2024.08.01 20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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